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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经济法监督主体

【答案】经济法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权的社会实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专项监督权的专门机关,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以及人民群众。按其职能和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权力监督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和社会经济监督主体。监督权行使主要是对经济领域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

2. 正当竞争

【答案】正当竟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经营者,为争取受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去争取市场的行为。正当竞争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革新、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3. 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答案】(1)竞争法的含义和内容

竞争法是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与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之分。

①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以“竞争法”或者“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名称直接命名的、成文的竞争法典;

②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不仅指系统的成文的竞争法典,而且也包括单行的规制竞争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的关涉竞争行为的全部法律规范。比如,目前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中既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的含义和内容

反垄断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竞争和反对垄断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市场竞争作为配置资源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然而,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反垄断法的传统任务是:

①禁止卡特尔;

②控制企业合并;

③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4. 相关市场

【答案】相关市场是指与要分析市场地位的经营者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范围,包括产品种类上、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关市场。影响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因素主要有:市场的集中度; 进入相关市场的障碍; 产品的差异性。

5. 竞争法

【答案】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促进和维护有效竞争,竞争法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政策目标,旨在形成有效竞争、有序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简称竟争监管关系。

6. 破产财团

【答案】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依破产法的规定,在宣告破产时,为了清偿破产债权的需要而组织起来管理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破产财团的目的在于公平清偿债务以满足破产债权人的清偿要求,破产财团是独立于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能较好地解决破产财产的归属、财团债务的消极主体归属等问题。

7. 保障安全权

【答案】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条件。

8. 房地产登记

【答案】房地产登记是指将房地产权属及其变动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及权利变动,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房地产登记将房屋与土地分离,分别由房屋管理机构与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相对混乱,效率低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未来房地产登记改革的方向。

二、简答题

9. 简述财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政法的特征

①国家主体性,指国家在财政关系中始终是主体的一方,且在财政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从

而使财政法具有了公法的性质,并与私法有了明显的区别。

②法域特定性,指财政法作用于财政领域,这与刑法、行政法等公法的其他部门法的法域是不同的。这种法域的特定性,使财政法的宗旨、原则、调整方法等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从而使其能够与公法领域的其他部门法相区别。

③调整对象的独特性,指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财政关系,是其他部门法都不调整的。由此不仅可以使之区别于公法中的其他部门法,而且也能够区别于经济法中的其他部门法。

10.简述审计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作用。

【答案】(1)审计法概念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2)审计立法:

①表现于宪法之中; ②专门的审计法律、法规。

(3)审计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①审计法,是指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审计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开支,以及其他依照该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4)审计法的作用

①经济方面。通过审计,查出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直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同时,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②政治方面。从政治方面说,通过财务审计并且处理违法案件,对于打击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建设,具有直接作用。

(5)审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①经济责任审计进入全面推进、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②加大审计的力度和透明度。

11.简述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责任。

【答案】(1)违反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监管制度的主要形式包括:①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许可制度; ②违反专业服务组织内控监管制度; ③违反专业服务组织职业操守和行业规范。

(2)主要处罚形式包括: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停业整顿; ⑤吊销许可; ⑥取消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