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大型企业B . 一切企业、单位及个人C . 非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D .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
● 参考解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7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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