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经有9年的时间,该工程已经完成了国家林业局规划面积的一半以上,其投资总额也已经达到1030亿元。但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推进,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其中补偿政策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完善和发展退耕还林的补偿政策,是一个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退耕还林是一项具有正外部性的经济活动,其提供的最终产品——生态效益属典型公共产品,经济补偿的实质就是要实现这种外部性的内部化,故应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补偿机制。本文以公共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以我国退耕还林的实践为背景,以密云县为案例实证分析,根据密云县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并对其退耕还林的机会成本和还林投入的分析,研究发现北京市对密云县退耕还林的补偿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低且统一,补偿年限短,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应对退耕还林的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应根据区域自然、经济条件等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而对于苗木的补助标准也应该提高并应增加对生态林的管护费;对还生态林和经济林都要适当延长补偿年限;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方面,除了国家预算外,还应采取发行国债、发行生态彩票等多方面相结合的筹措渠道。另外,还应该发展与退耕还林的配套产业,如建立林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发展生态旅游业等,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并可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本文对退耕还林补偿问题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即补偿标准和期限、资金筹措方面等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旨在为政府有关方面顺利地推进退耕还林工程提供一些有益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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