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截留;。克扣;。挪用;。使用。
问题:
[多选] 政府鼓励()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个人。
问题:
[多选]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问题:
[多选] 国家依靠(),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
问题:
[多选]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父母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本人原单位所在地;。现居住地。
问题:
[多选]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
问题:
[多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索取、收受贿赂的;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问题:
[多选]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给予以下处理()。
罚款1000元;。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问题:
[多选]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