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共同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
A.各共有人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分割共有物。对于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当由共有人共同负担。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基于各自份额的所有权。可以转让自己的所有权部分。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该案例中,这三套房屋的产权人应该是()。
A.张老汉。张老汉夫妇和其儿子。张老汉夫妇、儿子和儿媳。属于政府。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该案例体现的是()关系。
A.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家庭共有。成员共有。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在该案例中,丁志成的请求()。
A.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丁志成与李亮形成了抚养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故这种抚养是一种义务,不能要求赔偿。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丁志成当初是自愿抚养李亮,基于自愿的合同关系。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父母对其亲生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是一种拟制血缘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继父母有权向继子女的亲生父母请求返还其因抚养继子女所支出的费用。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李亮并非丁志成的亲身孩子,这种关系属于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应该请求赔偿。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A.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以上说法皆不正确。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
A.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拟制血亲。近亲。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1997年李某与田某结婚,感情一度甚好。然而随着丈夫李某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经商、物质生活逐渐富裕,李某变得不安分起来,经常夜不归宿。2003年4月的一天田某因故提前下班在自己家里将李某与王某(女)逮个正着。田某提出离婚,李某不同意,并自愿向田某写下保证书:"我保证和田某和好如初,不再做任何对不起田某的事情。如果出现,家产放弃。"但李某不思悔改,不到两个月又因嫖娼被治安处罚。田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全部家产判归自己,并且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下列关于此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A.该保证书显失公平,不应被采信。李某所写的保证书完全剥夺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故不应予以认定。对田某索要5000元精神抚慰金的主张应予支持。该保证书是李某对共同家庭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1997年李某与田某结婚,感情一度甚好。然而随着丈夫李某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经商、物质生活逐渐富裕,李某变得不安分起来,经常夜不归宿。2003年4月的一天田某因故提前下班在自己家里将李某与王某(女)逮个正着。田某提出离婚,李某不同意,并自愿向田某写下保证书:"我保证和田某和好如初,不再做任何对不起田某的事情。如果出现,家产放弃。"但李某不思悔改,不到两个月又因嫖娼被治安处罚。田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全部家产判归自己,并且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李某和田某订立的"保证书"()。
A.是婚内财产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合同。仅仅是夫妻间的"保证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原告某女与被告某男于1980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某男无生育能力。1988年初,两人到医院,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3次。不久,某女怀孕,于1989年1月生育一子。之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人工授精的孩子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A.生父母与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原告某女与被告某男于1980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某男无生育能力。1988年初,两人到医院,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3次。不久,某女怀孕,于1989年1月生育一子。之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在该案例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一子,是夫妻双方在未办理书面同意手续的情况下,采用人工授精方法所生,故不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男方没有义务支付该孩子的抚养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以上说法均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