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单位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也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国家机关 。 国防科研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不适用于以下()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核设施事故 。 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 煤矿生产事故 。 钢厂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事故调查组应由有关政府、()组成。 安监部门 。 监察机关 。 公安机关 。 工会。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事故的简要经过 。 事故造成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报告应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或者瞒报。 及时 。 准确 。 简短 。 完整。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