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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A2012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南京财经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 科目代码: 817 科目名称: 民事诉讼法 满分: 150 分

注意: 纸上均无效;③本试题纸须随答题纸一起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一、名词解释(共5题,每题4分,共计20分)

1、诉前禁令

2、径行裁判

3、管辖权转移

4、延期审理

5、执行异议

二、简述题(共5题,每题10分,共计50分)

1、简述我国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

2、简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

3、简述法院调解的特征和原则。

4、简述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条件。

5、简述我国《民诉法》规定的特殊程序的类型。

三、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

1、试论述民事诉权。

2、试论述民事诉讼模式及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

四、案例分析题(共2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

1、陶某为马市A 总公司一分公司负责人,2001年5月陶某在分公司办公室与新市无氧铜管厂购销人员洽谈说其可供铜给无氧铜管厂,无氧铜管厂信以为真,于是按陶某口头要求,分三次将250万元购铜款打入陶某指定的“旦某某”个人信用卡账户上,陶某向无氧铜管厂出具了加盖“国营马市A 总公司”公章的收条,此章为陶自己私自刻制,与马市A 总公司的公章相比多了“国营”二个字。陶某从旦某某信用卡中将款取走。无氧铜管厂仅收到陶某发出的50万元的货,就再也找不到陶某。无氧铜管厂向新市公安报案,一年后公安找到陶某并刑拘了陶某。在新市公安局陶某向公安局书写了还款计划:“兹有马市A 总公司诈骗货款纠纷一案作出如下还款计划: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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