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题库>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十八章题库

问题:

[单选] 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其没有还款能力,但于2010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50万元。之后,张某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发案时止,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他的行为()。

A . 张某构成诈骗罪
B . 张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C . 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 . 张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重货应离装卸作业区最远,减少搬运作业量或者直接采用装卸设备进行堆垛作业。 做好货物接运业务管理的主要意义在于,防止把在运输过程中或运输之前已经发生的货物损害和各种差错带入仓库。 我国刑事诉讼采取()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审判程序公正。 无罪推定。 罪刑法定。 下列关于贷款诈骗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最高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本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产品包装操作机械化可以提高包装工作效率和包装质量,是促进产品生产与流通的积极措施。 张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知其没有还款能力,但于2010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50万元。之后,张某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6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发案时止,张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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