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不是受贿中的“不当利益”。 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 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进入该高校投档的女儿优先录取。 丙向某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 丁向某医院药剂科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
下列哪些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A、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人民警察。 B、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C、海关的缉私人员。 D、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 E、国家重要科研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在战时,对被判处()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管制。 拘役。 3年以下有期徒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列关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主体是一般主体。 行为是作为。 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 主观上是故意。
李某在田间劳作时悄悄将一对祖传的玉镯(价值2万余元)埋在地下,不料被其10岁的儿子看到,其儿子在玩耍时,告诉了同学王小某,王小某又告诉了其父亲王某,王某在大白天即将玉镯取出并谎称系自己所有将玉镯变卖。王某的行为构成()。 侵占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毛某系某看守所民警,2009年5月至7月期间,其明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是正在查处的犯罪嫌疑人,在收受朱某之妻送给的财物后,为朱某提供方便,传递纸条,提供手机相互通信,使朱某与其妻联系后在侦查机关讯问时全面翻供,毛某的行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