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立法体例上的差异存在明显,制定法与判例法并存,同时也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上不作明确的划分,也不制定以“竞争”、“交易”直接命名的法律,但法律的实质内容却是调整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维护竞争秩序。这种体例是()立法,典型代表就是美国的立法体例。 分立式。 合并式。 综合式。 单一式。
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所规定的目标必须符合()要求。 先进性。 协调一致性。 现实性。 数量化。 层次性。
简述选择目标市场应考虑的因素。
简述衰退期的营销策略。
竞争立法体例上的差异存在明显,所谓()立法,即将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区分开来分别立法。 分立式。 合并式。 综合式。 单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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