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803法学综合之《经济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企业
【答案】企业是指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相结合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上述定义包括以下含义:
①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经济组织;
②企业是由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有机结合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③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④企业是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2. 商品期货交易
【答案】商品期货交易,指以实物商品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交易。这种期货合约已是商品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契约,通常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买卖标准数量的商品合约的交易。商品期货的种类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3. 垄断协议
【答案】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反垄断法》规范的垄断协议行为包括横向的固定价格、市场划分、联合抵制和纵向的限制转售价格、排他交易以及串通招投标等多种表现形式。
4. 税收保全
【答案】税收保全是指《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5. 经济法监督主体
【答案】经济法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权的社会实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专项监督权的专门机关,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以及人民群众。按其职能和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权力监督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和社会经济监督主体。监督权行使主要是对经济领域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
6. 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答案】(1)竞争法的含义和内容
竞争法是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与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之分。
①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以“竞争法”或者“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名称直接命名的、成文的竞争法典;
②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不仅指系统的成文的竞争法典,而且也包括单行的规制竞争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的关涉竞争行为的全部法律规范。比如,目前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中既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的含义和内容
反垄断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竞争和反对垄断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市场竞争作为配置资源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然而,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反垄断法的传统任务是:
①禁止卡特尔;
②控制企业合并;
③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7.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答案】中问业务,又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利用自有资金,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间业务具体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
8.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一般认为,这种制度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违宪审查的特征包括: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二、简答题
9. 预算管理须遵循何种程序?
【答案】预算管理程序包括:
(1)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预算的编制程序为:
①国务院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各省级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指示;
②中央各部门布置所属部门编制预算草案,于12月20日前报财政部备案;
③省级政府提出本行政区编制预算草案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按法定程序编制和上报,省级政府于1月10日前报财政部;
④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汇总地方预算草案,汇编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审批,国务院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批,地方政府在本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3)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4)预算的调整
预算的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而对原来收支平衡的预算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
各级地方调整预算的,应当编制调整力一案,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预算调整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对于违法的调整,本级权力机关或上级政府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
(5)决算
决算是对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情况的总结。决算在形式上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中央决算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县以上各级地方决算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级决算由本级人大批准。
10.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的规定。
【答案】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有:
①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②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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