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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803法学综合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死刑停止执行

【答案】死刑停止执行是刑事诉讼规定的执行的变更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决:①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②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③罪犯正在怀孕。”

2. 诉讼效率

【答案】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没有效率,就没有一切。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曾说:“正义的第二种涵义一一也许是最普通的涵义一一是效率。”著名的英国法谚也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效率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价值逐步得到法律人的重视。它既是正义的实现途径,同时也与正义组成一对矛盾统一体。我们追求的正义,应该是一种有效率的正义。讲求诉讼效率要求投入的司法资源取得尽可能多的诉讼成果,即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的现象。

3. 视听资料

【答案】视听资料是指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按照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以把视听资料划为以下几种: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各得到的信息资料等。

4. 无因回避

【答案】无因回避又可称为强制回避或不附理由的回避,是指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无须提出任何理由,即可要求法定数量的司法人员回避,这种申请一旦提出,即可导致这些司法人员回避。

5. 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1)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自行对案件进行的补充侦查。

(2)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区别

①案件不同。退回补充侦查的只能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而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

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

②补充侦查的机关不同。退回补充侦查的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机关是检察院,但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6. 刑事简易程序

【答案】刑事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的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具备特定条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同意适用)的案件时所采取的相对简单的程序,是简化和省略普通程序的某些环节和步骤后形成的一种程序。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7. 起诉状一本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

【答案】“起诉状一本主义”,是指公诉机关在起诉时,除公诉书以外,不得向法院附带任何可能导致法官预断的证据或其他文书。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并且具备起诉的条件,但公诉机关斟酌各种情形,认为不需要处刑时,可以裁量决定不起诉。

8. 鉴定意见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判断性意见。主要有:

①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②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③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二、选择题

9. 甲的一只名表在四年前被乙偷走,三年后乙向其好友丙炫耀该表,丙要求乙借其戴三个月,乙不舍,丙遂将该表硬性从乙手腕上摘下戴在自己手腕上,丙戴该表近两年,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观有多处明显损坏,期间乙多次索要未果。现在甲获知一切详情,就甲乙丙三人的关系,判断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A. 甲可以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表给自己

C. 乙可以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D. 乙可以请求丙返还手表给自己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并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本案中,甲仍然作为

手表的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而由于本案中丙对手表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甲也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向无权占有人丙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请求丙返还手表给自己。根据《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应当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本题中因为丙占有手表已经两年,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表。又根据《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乙可以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10.《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条的意思是( )。

A.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侵权人不构成侵权责任。

B. 该条只能适用于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侵权行为。

C. 该条不影响责任的构成,只影响责任的具体承担。

D. 从整个侵权责任法来看,因该条只规定了“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不存在免除的情况。

【答案】C

【解析】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仅仅是在具体的责任承担上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不影响责任的构成。该条规定的是一种减责事由,并不涉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人仍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该条文适用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所有侵权责任类型,所以从整个侵权责任法来看,是存在免除的情祝的。

11.下列案件中哪项自杀情节可以评价为结果加重犯? ( )

A. 李女被性侵犯后跳楼自杀

B. 张三长期被丈夫虐待,不堪忍受,服毒自杀

C. 李四被公开侮辱后,投河自尽

D. 赵五在刑讯逼供过程中,咬舌自尽

【答案】B

【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A 项,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只有在强奸行为致被害人死亡时,才属于结果加重犯。而行为人在行为后自杀结果与强奸行为一般认为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所以不构成结果加重犯。

B 项,根据第260条第二款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不堪忍受虐待,服毒自杀的行为属于虐待行为的合理后果,应属于结果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