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B . 刘某、关某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C . 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D . 甲公司监事会明确拒绝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以公司为原告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参考解析
考查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规则。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52条。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王某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的股份,并且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80日,因此王某有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刘某、关某和张某虽然共同持有的股份超过1%,但是张某连续持有的时间不到180日,因此三人无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2014年2月10日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即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王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C选项正确。股东代位诉讼应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