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学校B . 班主任C . 体育老师D . 芳芳的监护人
● 参考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芳芳的家长隐藏其患有哮喘的病史,学校将其紧急送往医院,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对于芳芳的伤害应承担责任的是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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