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体现了可比性的要求","可收回金额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体现了谨慎性的要求","对很可能发生的违约罚款支出确认预计负债,体现了谨慎性的要求","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10%股权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甲公司和乙公司20×8年度和20×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8年甲公司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甲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规定:产品售出后一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甲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1%;而如果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收入的2%。据预测,本年度已售产品中,估计有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 (2)20×8年1月,甲公司需购置一台环保生产设备,预计价款为10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360万元的申请。20×8年2月15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甲公司36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8年3月31日,甲公司购入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1200万元,使用寿命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该设备无需安装,购入当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甲公司于20×8年1月1日以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给乙公司的原股东,以换取乙公司80%的股权,当日办理完成了乙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该项交易的相关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的无形资产原值为5600万元,累计摊销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库存商品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成本为2000万元(其中成本为2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甲公司另为企业合并支付审计费、法律服务费等直接相关税费30万元。 ②甲公司在20×8年1月1日备查簿中记录的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资料: 20×8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仅存在一项差异:用于行政管理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700万元,账面价值600万元,按直线法摊销,剩余摊销期为10年。 (4)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甲公司将乙公司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而且判断该资产组的所有可辨认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甲公司估计乙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1000万元。 (5)因甲公司无法支付丙公司货款3000万元,于20×9年6月28日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同意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20%股权按照公允价值作价2800万元,用以抵偿其欠付丙公司货款3000万元。丙公司未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6)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前,未持有乙公司股权。 ②乙公司20×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9年1月至6月30日期间实现净利润260万元。除实现的净利润外,乙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 ③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甲化工厂系国有工业企业,经批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为了保证新准则的贯彻实施,该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甲化工厂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业务培训。在培训班上,总会计师就执行新准则、办法的内容等作了系统讲解。部分会计人员感到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不理解,向总会计师请教。总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作了解答;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系统地归纳了执行新准则、办法的主要变化情况。 (一)2008年执行的新准则、办法与该厂原做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由应收账款扩大至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将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分别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成本法核算。 (3)将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由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法。 (4)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5)将收入的确认标准由按照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确认收入,改为在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二)2009年1月,该厂对一年来执行新准则、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会计处理方法作以下调整: (1)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由全部应收款项余额的5%改为:1年以内账龄的,计提比例为5%;1~2年账龄的,计提比例为10%;2~3年账龄的,计提比例为50%;3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例为100%。 (2)将某条生产线的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 (3)该厂2008年有一栋出租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至2009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0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2009年1月1日,决定改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定2008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 其他资料:该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要求:
A公司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10年4月15日)之间发生了以下交易或事项: (1)A公司因违约于2009年7月被B公司起诉,该项诉讼在2009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A公司认为败诉可能性为53%,赔偿的金额为70万元。2010年3月12日,法院判决A公司需要赔偿B公司的经济损失80万元,A公司不服并上诉,但律师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 (2)2010年2月10日,因被担保人(A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逾期的银行借款,贷款银行要求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担保责任500万元。否则将A公司及其子公司一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该业务起因为3年前A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2009年年末到期时A公司的子公司因财务发生困难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但是A公司于2009年末未取得被担保人相关财务状况等信息,未确认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 (3)2010年2月24日,A公司收到C公司通知,其2009年12月31日发出的商品存在规格不符的情况,经协商销售折让10%。该业务2009年12月31日已确认收入300万元并结转成本18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4)2010年3月1日,经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A公司一笔将于2010年3月1日到期的借款展期1年。按照原借款合同规定,A公司无权自主对该借款展期。 (5)2010年4月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对2009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10年4月15日)之间发生了以下交易或事项: (1)A公司因违约于2009年7月被B公司起诉,该项诉讼在2009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A公司认为败诉可能性为53%,赔偿的金额为70万元。2010年3月12日,法院判决A公司需要赔偿B公司的经济损失80万元,A公司不服并上诉,但律师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 (2)2010年2月10日,因被担保人(A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逾期的银行借款,贷款银行要求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担保责任500万元。否则将A公司及其子公司一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该业务起因为3年前A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2009年年末到期时A公司的子公司因财务发生困难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但是A公司于2009年末未取得被担保人相关财务状况等信息,未确认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 (3)2010年2月24日,A公司收到C公司通知,其2009年12月31日发出的商品存在规格不符的情况,经协商销售折让10%。该业务2009年12月31日已确认收入300万元并结转成本18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4)2010年3月1日,经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A公司一笔将于2010年3月1日到期的借款展期1年。按照原借款合同规定,A公司无权自主对该借款展期。 (5)2010年4月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对2009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2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为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09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用厂房于200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1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2009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3000万元。
(4)2010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②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
③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利息不再单独支付。
④2009年甲上市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万元,2009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40000万股。
⑤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