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806专业基础A之刑事诉讼法学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侦查实验
【答案】侦查实验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必须进行的程序,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进行。
2. 自诉案件
【答案】自诉案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
3. 审判机关
【答案】审判机关是指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通常称为法院。在西方国家,审判机关就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司法权也就是审判权、裁判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相互分离和相互制衡。在我国,审判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
4. 监视居住
【答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的力法。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则的重要体现。
5. 申诉
【答案】申诉,是指申诉权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不服,以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该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的错误并要求重新审判的行为。当事人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有错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这既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材料来源,也是使确有错误的裁判得以纠正的重要途径。
6. 公司债
【答案】公司债是指基于公司债的发行,在债券持有人和债券的发行公司之间形成了以还本
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公司债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它向公众募集的债务,标的以金钱为限,是一种金钱之债。公司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有利于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特别是负债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包括有无担保公司债、是否记名公司债、国内外公司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等。
7. 刑事司法协助
【答案】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相互请求,相互协助,代为进行某些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刑事司法协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常称为审判协助,包括送达法律文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情报的提供等。广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包含了狭义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以及犯人引渡、诉讼移管、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8. 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是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赔偿范围、提起和审理程序等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选择题
9. 我国现行法,以下事由未必会导致要约失效的是( )。
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生效和失效都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拒绝要约的通知只有在到达要约人时才会导致要约的失效。所以,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拒绝邀约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要约人才会导致要约失效,单纯发出意思表示并不一定导致邀约失效。
10.在刑事诉讼中不享有申请回避权的有( )。
A. 当事人
B.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C. 当事人的近亲属
D.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由此可知,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而不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
11.关于刑事诉讼中涉及女性诉讼参与人的活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妇女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B.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C.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 人民法院审理女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参与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137条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270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12.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在下列( )情况下,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
A. 委托代理人事先通知被代理人
B. 委托代理人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C. 委托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
D. 转委托代理的后果对被代理人是有利的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人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的,由代理人对自己所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所以,委托代理人转委托需要得到被代理人事先的同意或者事后的追认,除非是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13.姚某欠李某10万元,姚某无力还款,在李某的一再追索下,姚某提出其存有一些假币,如果李某愿意,他同意以1:4给李某抵债,李某考虑假币非常逼真,觉得要让姚某还清货款,也不是一年半载的事,于是收受了这40万假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姚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B. 李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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