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市场法和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题库

问题:

[单选] ()不适用于市场法评估。

A . 总价计量法
B . 从价计量法
C . 市价计量法
D . 收益法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全国人大。 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 省级人民政府。 下列各项中属于市场法使用的注意事项的有()。 总价计量方式的适用性问题。 从价计量方式与许可费节省法的关系。 调整分成率应关注的问题。 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方式问题。 差异分析调整的问题。 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社会主义特色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多党合作制度与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民法调整()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 特殊主体。 一般主体。 财产主体。 通常企业可能拥有多种无形资产,因此确定目标无形资产在总收益中的收益成分时,需要同时考虑其他无形资产的()。 收益额。 创造力。 成本。 收益贡献率。 ()不适用于市场法评估。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无论是总价计量方式下的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还是从价计量方式下的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找到“可比”的可比对象都非常困难,特别是针对目前国内评估无形资产最为常用的总价计量方式,因为这不但需要找到“可比”的无形资产,还需要找到“可比”的所依附的业务资产组。这几乎是难以完成的,因此通过总价计量方式的市场法评估一般不具有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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