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厉的承担国际责任的形式是()。 A.赔偿。 B.限制主权。 C.恢复原状。 D.道歉。
根据现代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有关国际刑事责任问题的观点正确的是()。 因为国家是享有主权的,故国家在国际法上不承担刑事责任。 国家应负刑事责任,但个人不负刑事责任。因为这种罪行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代表国家的个人所为,由该行为所引起的国际罪行都应仅由国家来承担。 国家和国家首脑都应承担国际刑事责任。战争罪行是代表国家的机关所为,国家应承担相应的国际刑事责任;同时国家的职能是通过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个人也应负国际刑事责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按照《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开创了国际刑事责任的概念,开创了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领导人和犯罪团体追究国际刑事责任的趋势。
关于国际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存在分歧的。下列主张中能反映出大多数的观点的是()。 国际损害行为的后果应包括经济和社会领域活动等无形后果。 产生损害责任的活动是仅限于国家自身的活动。 国际损害行为实际上是国际法上的合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国际损害行为的损害后果仅限于有关自然环境利用所形成的跨界有形后果。
同意作为法定排除行为的不法性,从而不引起国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其适用的规则中应注意同意虽是在事后作出,但如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所为,亦可产生同意的效力。
根据现代国际法,在一国领土或管辖下的领土内成立的叛乱或革命团体机关的行为,亦应被视为该国现政府的行为。
下列各项中不能体现现代国际法逐渐对国际法律责任发展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