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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在甲厂所在地履行
B . 在乙厂所在地履行
C . 在合同签订地丙地履行
D . 提请人民法院确定履行地点

小孙是某中学初三学生,最近常常无缘无故地破坏公物,从人类行对社会的作用和后果看,这属于一种()行为。 利己。 利他。 亲社会。 反社会。 对于价款约定不明确的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可以参照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按照国家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确定。 保险营销是以()为中心。 保险产品。 营销人员。 营销渠道。 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甲、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从乙处购买电视机500台,但是对电视机质量双方没有约定,经过协商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此,电视机的质量应该按照()。 地区标准确定。 卖方乙提供的标准确定。 买方甲提供的标准确定。 国家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确定。 保险营销是以()为载体。 保险产品。 消费者。 营销人员。 营销渠道。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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