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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大学财经学院847会计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股份支付

【答案】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子股票期权等,或者承担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期权等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期权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 资本公积

【答案】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利润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股东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属于股东投入资本的组成部分。其他资本公积主要是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般是由特定资产的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当处置特定资产时也应一并处置。

3. 坏账

【答案】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称为坏账。一般,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认为发生了坏账: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则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赔偿)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5)超过法定年限以上(一般为3年)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6)法定机构批准可核销的应收款项。

4. 短期借款

【答案】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1年以内(特殊情况下在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款项。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5. 存货

【答案】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等,包括企业为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而持

有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存货通常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被消耗或经出售转换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属于流动资产。在大多数企业中,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6. 库存股

【答案】库存股是指公司己发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同到公司手中,为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公司的库存股,主要有经批准减资而回购的股票、为奖励职工而回购的股票以及日后还要再出售而回购的股票。尚未发行的股票,不属于库存股。

7. 会计估计变更

【答案】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赖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而对原来的会计估计所作的修正。会计估计变更并不意味着原来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它只是表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对原来的会计估计进行修正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 工作量法

【答案】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平均计提折旧的方法,其累计折旧额为完成工作量的线性函数。采用这种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随着完成工作量的增加而逐渐递减,其效能与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无关。因此,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总额可以均匀摊配于预计的每一单位工作量。

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也应首先确定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 然后根据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和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确定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最后根据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和某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就可以计算出该月折旧额。

9. 会计主体变更

【答案】会计主体变更是指报告主体的变更,即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主体(报告主体)的范围发生变化,本期报告主体较上期大,或较上期小。对会计主体变更,通常采用追溯调整法。

在会计主体发生变更当年的财务报告中,应当揭示这种变更的原因,要用追溯调整法重编前期报表,要在变更当年的比较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一变更对净利润、每股收益的影响,但在变更年度以后各期财务报表中则不需重复这一报告。

1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

【答案】(1)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和售后服务费以及销售部门人员薪酬、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经费等。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

费、排污费、绿化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其他财务费用。

二、简答题

11.如何确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

【答案】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利用自己的力量自营建造以及出包给他人建造的固定资产。企业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原值,原则上应包括建造期问的全部支出,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与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以及在固定资产达到使用状态前发生的长期负债利息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确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自营工程耗用的材料物资,一般应单独进行核算。企业购入自营工程(增值税应税项目)所需材料物资时,应根据实际支付的买价和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的包装运杂费等,借记“工程物资”科目; 根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科目; 根据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自营工程为房屋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工程物资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

(2)企业自营工程领用材料物资时,应根据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3)企业自营工程(增值税应税项目)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应将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入自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如果自营工程为房屋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领用原材料原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将其转出,计入工程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4)企业自营工程(增值税应税项目)领用本企业自产的产成品时,应将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计入自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如果自营工程为房屋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领用产成品应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工程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企业自营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企业的辅助生产经营部门为自营工程(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运输等产品或劳务,应根据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如果自营工程为房屋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辅助生产经营部门提供水、电等产品原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将其转出,计入工程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企业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支出,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