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合同的撤销或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而合同经变更的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后。 即使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具有可撤销、可变更的因素,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或变更。
在()的情况下,相对人同样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权代理订立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合同。
食管癌等中心三野交叉照射小机头角度要求避开脊髓,允许的误差为() ±0.1°。 ±0.2°。 ±0.5°。 ±1°。 ±2°。
在()的场合,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存在问题,只是该合同的效力发生在哪些主体之间要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权代理订立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现的场合不包括()。 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