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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A . 发回原审官府重审
B . 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
C . 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
D . 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战争、敌对行动、入侵等风险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起的索赔,属于()。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工程暂停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特殊风险的索赔。 关于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处置,下列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应将其账面余额和相关的累计摊销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核销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对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 关于我国立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不能成立?()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 依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或者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法律议案。 法律草案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全体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索赔意向通知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单事实情况的描述。 索赔的依据和理由。 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索赔工期的网络分析。 索赔费用的计算。 2013年,使用专用基金购买固定资产设备一台,价值100000元,期末,事业结余贷方余额为2000000元,决定提取600000元的专用基金。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A、购买固定资产;借:专用基金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 B、购买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10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00000。 C、结转事业结余;借:事业结余2000000;贷:非财政补助结转2000000。 D、提取专用基金;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600000;贷:专用基金600000。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
宋代实行翻异别勘制度。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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