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内容的()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真实性。 危险性。 安全性。 实用性。
拟从事新食品原料生产、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另附未启封的产品样品1件或者原料()。 20克。 30克。 60克。 90克。
新食品原料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实用性。 可行性。 安全性。 危险性。
国家推行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 认证目录。 统一的标准。 认证实施规则。 认证标志。
向中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机产品主管机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提出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评估申请,国家认监委受理其申请,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评估可以采取()等方式进行。 文件审查。 现场评估。 现场检查。 文件评估。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材料上可以印制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