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
B .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
C . 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
D . 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E .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参考解析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