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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之教育心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操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答案】通过分析操作技能形成过程中的动作特点,一般认为操作技能的形成可以分为操作定向、操作模仿、操作整合与操作熟练四个阶段。

(1)操作的定向。操作定向即了解操作活动结构与要求,在头脑中建立起操作活动的定向映像的过程。

(2)操作的模仿。操作的模仿是指仿效教师示范的操作活动结构,在头脑中获得有关操作活动的初步的动觉映像。模仿是操作技能掌握的开端。

(3)定下来,并使各动作成分相互结合,成为定型的、一体化的动作。

(4)操作的熟练。操作的熟练是指所形成的动作方式对各种变化的条件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动作的执行达到高度的完善化和自动化。

2.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

①法律教育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近几年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儿童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扼制了在校生犯罪的隐患。虽

然社会风气没有明显好转,但在校生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②法律教育有助于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法可依,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3. 学习的理念回忆说、官能训练说和自然展开说之间有何异同?

【答案】学习的理念回忆说、官能训练说和自然展开说是早期的学习理论,三者之间既存在相同之处,也尤其差异:

(1)相同之处

①这三个学习理论都是早期的学习理论,其理论基础都与人性观有关;

②对学习的理解都有一定的哲学思想。

(2)不同之处

①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基础不同

学习的理念回忆说是由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思想的基础上系统提出的。官能心理学是由沃尔夫在莱布尼茨的心灵单子论的基础上系统提出的。自然展开说是法国哲学家卢梭在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思想的基础上系统提出的。

②对学习的实质理解不同

学习的理念回忆说认为学习的过程就是一个理念回忆的过程。学习的官能训练说是在理念回忆说的基础上,随着官能心理学的发展而形成的,认为学习的实质就在于加强和训练各种心灵官能。自然展开说认为学习不是经验的获得,而是潜能的展开。学习的过程是人固有的自然本性显露的过程,而不是从外界获得经验的过程。

③以不同的人性论为基础

学习的理念回忆说以性善内发论为基础,官能训练说以性恶内发论为基础,而自然展开说则以中性内发论为基础。

4. 知识掌握的实质是什么? 知识掌握有哪些类型?

【答案】(1)知识掌握的实质

知识的掌握,指在知识传递系统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及占有,是通过一系列心智活动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①知识的掌握发生在知识的传递系统中。知识传递系统是由教师、学生及传递知识的教学媒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是知识的传授者和接受者,而知识及其媒体则是传授与接受的对象和手段。知识传递过程的成效,取决于教师和学生借助于一定媒体的协同作用。

②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接受学习。但是,由于知识是活动对象的主观映象,它本身不是物,因此其传递不能以现成的形式,不变质不变形地直接进行。任何信息的获得必须经过主体对外来输入信息进行不同层次的生理与心理的转化才能实现。

③知识的掌握是通过新知识的获得及新旧知识的整合,从而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

而实现的。只讲新知识的获得而不重视新旧知识的整合,学生获得的知识必定是零散的、不系统的; 只讲新旧知识的整合,而不重视新知识的获得,则整合必定是空洞的、无根基的。

(2)知识掌握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奥苏伯尔将知识学习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即学习单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命题学习指学习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实质上是学习表示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判断。命题山句子来代表,组成句子的词实际上都代表相关联的概念。

②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即通过类属过程获得意义的学习。类属过程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可相应分为两种: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 上位学习也称为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井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一般而言,并列结合学习比较困难,必须在直观的基础上,认真比较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掌握。

5. 什么是教材直观? 教材直观有哪几种基本形式? 它们各有何优缺点?

【答案】(1)教材直观教材直观,是指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信息(直观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认知活动。直观即学生对教材所作出的感性的能动反映。直观是领会及构建科学知识结构的起点。它在各种知识学习中都是必需的。

(2)教材直观的基本形式及其优缺点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有多种不同的教材直观方式。根据直观的对象,可以把直观分为实物直观、模像直观和言语直观三种。这三种直观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在教学活动中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直观方式或直观方式的组合。

①实物直观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种直观方式。例如,观察各种实物、演不各种实验等都属于实物直观。

a. 优点

实物直观是在接触实际事物时进行的,它所得到的感性知识与实际事物间的联系比较密切、比较一致,因此它在实际生活中定向作用较好,在将来的实践活动中也能很快地发挥作用; 实物直观给人以真实感、亲切感,因此它有利于激发学生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科学知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