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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 .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 .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 .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 .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目标管理的优点有() 可以成为企业提高员工任务量的理由,从而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手段和方法比较成熟,便于管控。 易于理解和把握,目标指向明确,有利于将各种资源聚集,实现上下统一。 易于落实到人岗,从而有利于组织整体目标的达成。 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被选为董事的有()。 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议。 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未剥夺政治权利)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摊为生。 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因谈恋爱受过刺激。 十三大中阐明了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没有的是()。 坚持改革开放。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加大阶级斗争的力度。 党的一切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下列情形中,可以成为再次发行公司债券障碍的有()。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累计债券总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 夸美纽斯认为:“今生只是永生的准备”。体现了()的观点。 教育的无目的论。 神学的教育目的论。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前面所述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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