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分别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低毁商誉行为。
2.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市场准入之“市场”,是指具体的市场,包括特定的产品、服务、项目等。市场准入通常是指企业的市场准入,但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政府等的准入。与政府规制相比,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其具有消极性和“门槛性”。
4.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5.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6. 节约能源法
【答案】节约能源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利用能源以及从事相关活动中,为实现节约能源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节能管理关系。②其
他经济关系。
7. 垄断
【答案】垄断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各国立法禁止的仅仅是非法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垄断又有行为与状态两种含义。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状态主要指经济力量高度集中,而垄断行为则要广泛的多。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垄断的特征包括:①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 ②垄断形成的凭借力量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前者形成经济性垄断,后者形成行政性垄断; ③垄断限制和排除了竞争。
8. 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政府机构或者企业投入新增固定资产或更新、改造现有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又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是:①固定资产需求按有形和无形损耗的程度分期计提折旧,因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较长,要求国家和企业加强对资产的投资的计划和控制; ②投资形成的新增或改造了的生产能力将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求得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计划、财政和金融的职能作用,对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效益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便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引导、调解、控制和监督,为了使企业具有必要的自我发展和改造能力,企业也享有投资自主权。
二、简答题
9. 结合实际,简述税收的作用。
【答案】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作用是对象化了的税收职能,是行使税收职能产生的效果,是税收职能与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相结合的产物。
税收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税收是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而产生的,因此,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本质职能作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它为国家行使公共职能提供物质保证。这一职能在任何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可或缺的。
(2)调节经济的作用。在现代社会,税收是政府实施调节的基本手段,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发挥作用。税收通过对国民经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的调节,实现对经济利益、收入分配以及社会总供需平衡等多方面的调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①配置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配置资源也有它的局限性,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如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外部效应、自然垄断等)。这时,就有必要通过税收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以税收纠正外部效应,以税收配合价格调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和行业的生产,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
②调节需求总量,促进经济稳定。累进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国民收入的增加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 反之亦然。此外,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变化,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紧缩性的税收政策; 反之,则采取扩张性的税收政策。
③调节经济结构。税收涉及面广,通过合理设置税种、确定税率,可以鼓励薄弱部门的发展,限制畸形部门的发展,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此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税收实现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合理化。
(3)监督管理的作用。税收保证经济杠杆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税收监督,可以了解税收政策的效应,有利于协调税收活动同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相吻合,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同时,将搜集到的税收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可以使税收更好地发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10.简述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答案】对外贸易法的原则主要有:(1)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维护外贸秩序的原则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国家主权统一的体现。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也是社会从身份向契约过渡的过程,要求市场主体能在大体相同的条件和机会下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对外贸易的建立和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对外方市场主体身份的认可,赋予其国民待遇,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实现法制统一。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我国国家整体利益的体现,同时也是维护我国国际形象,兑现国际承诺的需要。国家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企业平等竞争的条件,促进对外贸易。
(2)鼓励发展对外贸易,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我国《对外贸易法》己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的通行做法,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领域的对外贸易经营权由许可制改为登记制。为调动地方和外贸生产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下放外贸进出口总公司的经营权,扩大地方的外贸经营权。外贸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取消出口补贴,打破“吃大锅饭”,使外贸企业责、权、利趋于一致,从而提高竞争能力,并促使企业的发展建立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的基础上。
(3)平等互利的原则
我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基础上进行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等价有偿,平等互利。法律不允许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是通过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攫取政治或经济上的特权; 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应对双方都有利,《对外贸易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经济利益。
(4)互惠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民待遇原则
《对外贸易法》第6, 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其他类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