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民法(含知识产权法)2008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江西财经大学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A卷)
专 业: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民法(含知识产权法)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
l 、缔约过失责任
2、同时履行抗辩权
3、共同危险行为
4、事实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8分)
1、试述法人逾越目的范围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
2、试述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物权法定的基本内容
4、侵害债权的行为应否构成侵权行为? 为什么?
5、简述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
6、简述我国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你对侵权赔偿领域存在“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作何理解? (引发“同命不同价”争论的规定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该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2、论一般人格权制度的功能
四、法条理解题(每题20分,共4 0分)
1、德国民法典第90a 条规定“动物不是物”,请谈谈你对这一条款的理解。
2、试分析下列法律条文:
24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