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708法学综合二之宪法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2. 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
【答案】内源发展型宪法文化是指宪法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由本民族或国家的内部因素、内部关系决定。此种宪法文化一般形成于资本主义开创时期。
3. 宪法的预测作用
【答案】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
4.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5. 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答案】(1)议会君主制是指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
力。
(2)议会共和制是指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
(3)二者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是二者也有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元首的产生不同。②产生的背景不同。③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6. 言论自由
【答案】言论自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一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从法理和立法实践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使范围包括:①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②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7. 宪法基本原则
【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8. 宪法的评价作用
【答案】宪法的评价作用是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评价的对象包括主体行为的动机与目的、行为的手段及后果等。
二、简答题
9.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案】公民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包括:
(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与政治的可能。我国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公民个人享有的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这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①平等权。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③政治自由。具体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④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国家保护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这类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人身自山。人身自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利的补允与扩展。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⑤宗教信仰自由。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和文化条件保障。公民享有的这些权利和自由越充分,获得享有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就越大。这类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公民的私有财产权。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③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这是劳动权的必要补充。④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⑤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特定人的权利
我国宪法除对一切公民所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了全面的明确规定外,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宪法中这些特定人具体指妇女、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和华侨等。这类权利主要包括:①保障妇女的权利。②保障退体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③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④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10.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从原本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制度的变化是否会对国家性质造成影响?
【答案】市场经济不会对我国的国家性质造成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它集中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等方面全面反映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2)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包括: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直接体现和决定着国家性质。社会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根本的决定因素。
(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不会影响我国的国家性质,理由如下:
①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没有改变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只是改变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也没有改变工农联盟的基础。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直接体现和决定着国家性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不变,至少在政治上不会对国家性质产生影响。
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变仍然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的根本决定因素,经济基础不变,也就不会改变我国的国家性质。
综上所述,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工人阶级仍处于领导地位,工农联盟仍然是基础,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故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