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药品标准被取消的
B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C . 发生不良反应的
D . 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成本效益比或者风险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
● 参考解析
《基药办法》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①药品标准被取消的;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③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④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⑤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C选项没有“严重”,所以表述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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