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竞争行为
竞争法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治手段","法律手段","监管权利","行政权利"]
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的主体是()或者具有()的经营者,侵害的客体是(),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的目的是从被指定的经营者处获得()。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附属地位","竞争地位","独占地位","优势地位"]
在国外,最早的搭售行为是从()在专利许可合同或专利产品()、()中强迫被许可人同时购买其他非()而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