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首次提出直接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进行选择的理论是() ["A、卡弗斯的优先选择原则","B、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C、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5点考虑","D、艾伦茨威格的法院地法说"]
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 ["A、优先选择原则","B、政府利益分析说","C、法院地法说","D、本地法说"]
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须紧急关闭通过、接车进路、进站信号时,应先取消信号,再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事由,确认列车停稳后,方可变更进路。
当代英国冲突法的权威学者,在合同和侵权领域提出“自体法”理论的学者是() ["A、戴塞","B、莫里斯","C、威希尔","D、诺斯"]
遇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情况,须紧急关闭通过、接车进路、进站信号时,应先取消信号,再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确认列车停稳后,方可变更进路。
遇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情况,须紧急关闭通过、接车进路、进站信号时,应先(),再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事由,确认列车停稳后,方可变更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