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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851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2014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山东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851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

《民法学》部分(75分)

一、词语辨析(共3小题,每小题6分,计18分)

1. 债的保全与债的保证 2.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

3. 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

二、简答题(共4小题,计39分)

1. 物权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原则的关系(10分)

2.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及行使效果?(10分)

3. 我国法律上的物权变动模式(10分)

4. 无过错责任及其在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9分)

三、材料分析题(共1小题,计18分)

2009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乙生产的100台高压锅的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由乙公司办理托运手续。乙公司如约于3月10日办理了托运手续,但因失误多装了10台高压锅。甲公司于3月12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运输途中的前述100台高压锅卖给丙公司。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山洪,泥石流致使50台高压锅受损报废。3月20日,货物运到丙公司。顾客A 从丙公司购买了一台高压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A 及其孩子B 胳膊、脸部受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运用相关民法原理具体分析以下问题:

1. 在泥石流中受损的高压锅由哪一方承担风险?

2. 乙办理托运时多装的10台高压锅应如何处理?

3. 分析不同的求偿方式对顾客A 及其孩子B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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