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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A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由B国有企业(本题下称“B企业”)、C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下称“C公司”)和香港居民王某于1998年5月共同出资成立。A公司拟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向境外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A公司的基本情况、有关中介机构提出的改制重组和股票发行上市方案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意见的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B企业以生产经营性资产折合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80%;C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5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15%;王某以外币现金折合人民币125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5%.A公司经过改制,拟由B企业、C公司和王某共同作为发起人,各自以其在A公司所持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投入,并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D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D公司”)。D公司成立之后,在6个月内完成向境外发行新股以及上市工作。
(2)A公司采用整体改制方式,其截止于2001年6月30日经有关审计和评估机构确认的有关财务资料为:

A公司预测2001年可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200万元。
(3)B企业、C公司和王某以在A公司截止于2001年6月30日止所持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按照85%的比例折股。由此,D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为人民币3621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余净资产列入资本公积。D公司拟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8000万股,发行后D公司总股本为44210万股。
(4)为了保证D公司境外股份发行上市后,具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用于境外股东的分红派息,D公司需具有相应的创汇水平,该创汇水平一般应当达到税后净利润的5%;D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是以外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要求: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转让国有资产时,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差异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该差异比例是() ["2%以上","5%以上","8%以上","10%以上"] 根据企业兼并的有关规定,兼并方企业因兼并企业支付的价款数额较大或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该规定是() ["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2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3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60%"]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由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下,一般应采用()记账凭证。 ["一借多贷","多借多贷","一借一贷","一贷多借"] 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家俱,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1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 5月10日,李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乙公司应当在6月10前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家俱。 李某在向乙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乙公司自己填写。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家俱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 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家俱,丙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乙公司。 要求:

A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由B国有企业(本题下称“B企业”)、C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下称“C公司”)和香港居民王某于1998年5月共同出资成立。A公司拟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向境外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A公司的基本情况、有关中介机构提出的改制重组和股票发行上市方案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意见的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B企业以生产经营性资产折合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80%;C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5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15%;王某以外币现金折合人民币125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的5%.A公司经过改制,拟由B企业、C公司和王某共同作为发起人,各自以其在A公司所持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投入,并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D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D公司”)。D公司成立之后,在6个月内完成向境外发行新股以及上市工作。
(2)A公司采用整体改制方式,其截止于2001年6月30日经有关审计和评估机构确认的有关财务资料为:

A公司预测2001年可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200万元。
(3)B企业、C公司和王某以在A公司截止于2001年6月30日止所持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按照85%的比例折股。由此,D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为人民币3621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余净资产列入资本公积。D公司拟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8000万股,发行后D公司总股本为44210万股。
(4)为了保证D公司境外股份发行上市后,具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用于境外股东的分红派息,D公司需具有相应的创汇水平,该创汇水平一般应当达到税后净利润的5%;D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是以外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要求: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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