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院具有管辖权。 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耳轮甲错的主病是() 久病血瘀。 肾精大亏。 热毒上攻。 阴寒内盛。 血虚。
《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以下对于"一裁终局"理解正确的是:() 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前不得反悔。 裁决生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定。
下列不属于青色主病的是() 虚证。 惊风。 痛证。 瘀血。 寒证。
面色萎黄,多属() 湿热。 寒湿。 阳虚水泛。 脾虚湿盛。 脾胃气虚。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都不满意,在此情况下,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