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B . 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C . 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D .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务部门、价格行政部门机关和审计机关根据责职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经费的;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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