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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商法概论之商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执行主义

【答案】执行主义,又称海产主义,是指仅以船舶所有人的海上财产为执行标的的一种责任限制制度。在这种淑度下,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海上财产请求强制执行,但不得提出其他请求。

执行制度采用的是航次制,即在同一航次中不管发生几次海难事故,所有债权人只能就债务人在本航次的海上财产请求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赔偿责任仅以海上财产为限。执行主义源于德国法,故又称为德国主义。

2. 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①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凡是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国家的公司法都有下限和上限的规定,一般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30人或50人以下; 凡是承认一人公司的国家的公司法一般仅规定股东人数的上限,而无下限的规定。

②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此外,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亦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③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④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⑤公司组织的简便性。有限责仟公司的设立程序简便,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 有限责仟公司的组织机构亦较简单、灵活,其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会的召集方法及决议的形成程序亦较简便。

⑥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

3. 商法的渊源

【答案】商法的渊源是指商法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它是对商事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效力的重要来源,是商事经营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传统商法中,商法的渊源主要为商制定法、商判例法、商习惯法和商法学说。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尤其伴随着社会经济组织形态和结构的完善、经济组织内部制度的日益健全以及经济组织对外交易手段的发达和多样化,商事自治法亦随之发展成为商法的一个重要法律渊源。

在我国,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商事自治规则等。

4. 公司解散与公司破产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逐渐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是公司主体资格消灭的必经程序。

公司破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公司破产是指破产清算,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广义上的公司破产是指由破产清算程序与破产和解、破产整顿等预防性程序共同构成的一个统一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二者的相同点包括:

①二者都具有法定性,即都是法律规定的制度,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②二者都可以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

③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前,都需要进行清算。

二者的不同点包括:

①二者发生的事由不尽相同。公司解散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也可以是章程规定,甚至可以是股东协商解散。其中,破产也是公司解散的一个原因。公司破产的原因比较单一,即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②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失,不完全一致。公司解散后,需要进行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公司破产如果经重整,恢复了偿债能力,可以恢复法人资格。

③法院是否介入不相同。公司解散一般不需要法院介入,而公司破产必须由法院介入,由法院主持破产程序。

5. 票据抗辩

【答案】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所依据的事由,称为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称为抗辩权。票据法理论根据不同的抗辩原因,一般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大类。

6. 破产原因

【答案】破产原因是指就债务人存在的能够对债务人开始破产程序的原因和根据。因为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陷入破产的界限,故又称为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的核心内涵就是不能清偿。在世界范围内,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种:

(1)破产原因的列举主义

列举主义,即在法律中列举规定若干种表现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或者影响债务人清偿能力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具体行为,凡实施行为之一的便认为发生破产原因。这些行为被称为破产行为或无力清偿行为。此种方式主要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如1914年的英国《破产法》及

1978年前的美国破产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破产条例》和加拿大《破产法》等。

(2)破产原因的概括主义

概括主义,即对破产原因从法学概念上作抽象性的规定,它着眼于破产发生的一般原因,而不是具体行为。此种立法方式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如法国、日本、意大利等。

7. 光船租赁合同

【答案】光船租赁合同,又称船壳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8. 商事个人

【答案】商事个人,又称商个人、商自然人、个人营业,是指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商个人应当具有商人和自然人双重身份。作为自然人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作为商人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或物质基础。个人从事商事活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般须履行登记,获得法律认可后方可实施商行为。在我国,商个人主要分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承包经营户。

二、简答题

9. 简述债权人会议成员的条件和权利。

【答案】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包括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等。但是由于破产法同时规定有债权申报制度,未如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依法被剥夺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所以实际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能够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的债权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其债权必须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

(2)已于法定期间内申报和登记;

(3)经审查,人民法院已确认其债权人资格。债权人会议成员依法享有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和在会议上发言、询问、表决等权利。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依法在未放弃其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时,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于债权人会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均可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10.简述海商法上船舶的特征。

【答案】船舶是指海船及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不包括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舰。《海商法》适用的船舶,通常有以下特点:

(1)海船或海上移动式装置

①《海商法》第3条适用的海船,通常指在海上及通海可航水域上用于商业性或生产性航行的20总吨以上并依《船舶登记条例》登记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