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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 .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 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 .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男性,20岁。原发性肾病综合征患者,首次治疗,每日用泼尼松60mg,3周后尿蛋白仍为(++++),此时应() 改用地塞米松。 将泼尼松加量到80mg/d。 改用环磷酰胺。 用原量继续观察。 减少泼尼松量到40mg/d,加用免疫抑制剂。 男,58岁,肝炎病史10余年,乏力、纳差、腹胀20d,诊断为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功能示清蛋白降低,球蛋白增高。为治疗低蛋白血症,首选的血制品是() 全血。 新鲜冰冻血浆。 普通冰冻血浆。 冷沉淀。 清蛋白。 肾病综合征有以下特点,除了() 水肿程度与低蛋白血症程度一致。 水钠潴留不依赖RAAS变化。 常存在高凝状态。 不会出现急性肾衰竭。 可造成维生素D缺乏。 单纯性蛋白尿的患者尿蛋白定量多为() <1.0g/d。 <1.5g/d。 <2.0g/d。 <2.5g/d。 <3.5g/d。 男,48岁,饮酒史20年,每天3两,乏力、纳差2个月,体检示肝肋下3cm,脾肋下未及,查肝炎标志物阴性,ALT、AST为108和273U/L。最可能的诊断是() 酒精性脂肪肝。 酒精性肝炎。 酒精性肝硬化。 代谢性肝病。 营养不良性肝病。 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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