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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313历史学基础之中国古代史考研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长平之战

【答案】长平之战是指战国后期秦赵之间的一次决定性战役,前后耗时三年。公元前260年,秦攻韩,义与赵国争夺韩国的上党郡。秦赵两军在长平展开决战,秦将白起击破赵军主力,杀赵将赵括,大败赵军。赵军损失四十万余人,从此一蹶不振,无力再与秦国抗衡。此战后秦国力大幅度超越于同时代各国,极大地加速了其统一中国的进程。故此战被后人认为是战国形势的转折点,是我国历史上最早、规模最大的包围歼灭战。

2. 《法经》

【答案】《法经》是战国时由李悝制定的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典共6篇,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4篇主要是对“盗”、“贼”施以关押、拘捕等处罚之法; 《杂法》主要规定了对轻慢法令、偷越城墙、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办法; 《具法》是对量刑轻重的有关规定。《法经》并非是单纯防范和镇压人民反抗的,也有一部分律条针对官吏腐败,对清明吏治、严肃法纪、安定社会有积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3. 宣政院

【答案】宣政院是元代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统辖吐蕃地区的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名宣政院。宣政院以帝师总领,长官为院使,秩从一品。下设同知、副使、金院同佥、院判、参院等官,官属得有选用,地方置僧禄司僧正等分理僧尼之政,隶于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年)废止,凡僧人诉讼悉归有司。至顺二年(1331)又在全国各地置广教总管所十六所,元统二年又废止。吐蕃有大事,则置行宣政院往当地处理,唯重大军事行动需与枢密院商议:延祐五年,又置行宣政院于杭州,总江浙僧政。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置吐蕃等处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其官僧俗并用,军民兼管,主要官员由帝师和宣政院荐举,朝廷任命。

4. 总督

【答案】总督是指清朝地方军政大员。一般两省或三省设一总督,每省设一巡抚,无巡抚省份,由总督兼理。总督官从正二品。乾隆时全国共设有八个,即①直隶总督,管辖今河北省及内蒙古一部分地区,驻保定;②两江总督,管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江宁;三闽浙总督,管辖福建、浙江二省,驻福州;④两湖总督,管辖湖南、湖北二省,驻武昌;⑤陕甘总督,管辖陕西、甘肃二省,驻兰州;⑥四川总督,驻重庆,又驻成都;⑦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二省及南海诸岛,驻广州;⑧云贵总督,管辖云南、贵州二省,驻贵阳,又驻云南。八大总督中,

直隶、四川总督各兼其省之巡抚事,陕甘总督亦兼甘肃巡抚。至光绪末年,又増设东三省总督,合为九督。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

5. 文字狱

【答案】文字狱是指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历代中央政府为加强专制统治钳制文人的思想,即从其奏章、著作等文字中摘取只言片语,罗织罪名而制造的冤狱,史称文字狱。文字狱大兴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比较著名的有明史案、南山集案和吕留良案。文字狱不仅导致无数人无辜死亡,而且成为中华民族深重灾难,可谓千古浩劫同时也抑制了思想文化的自由发展,是封建统治者用血腥屠杀的方法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专制主义集权统治的突出表现。

6. 石渠阁会议

【答案】石渠阁会议是西汉宣帝时期召开的一次经学讨论会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

,宣帝召萧望之、刘向等儒生,汇集长安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的正统思想。甘露三年(前51)

,亲自作总结。会议情况后曾经汇集成了未央宫北的石渠阁,讲论五经异同,由宣帝“称制临决”

《石渠奏议》一书,又称《石渠论》。石渠阁会议以后,宣帝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等博士。

7. 驱准保藏

【答案】驱准保藏是康熙末年的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行动。公元1717年,蒙古准噶尔部侵入西藏,推翻了和硕特贵族在西藏的统治,准噶尔军队在拉萨等地大肆杀掠,严重威胁到西藏人民的安全,对清政府也构成了威胁。清政府先后两次派兵征讨,最终将准噶尔部驱逐出藏。清政府的驱准保藏之战维护了国家安全,也保障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8. 《太初历》

【答案】《太初历》是指汉武帝太初元年编撰的历法,也是我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

,以十月为岁首。但《颛顼历》并不精确,到汉武帝时己出现了西汉前,一直沿用秦的《颛顼历》

“朔晦月见,弦望满亏”的错乱现象。于是他令司马迁、邓平等在《颛顼历》的基础上作《太初

,以正月为岁首,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在无中气的月份,插入闰月,调整了太阳周历》

天与阴历纪月不相合的矛盾,使朔望晦弦较为正确,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

9. 《宋刑统》

,【答案】《宋刑统》是宋代的主要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太祖建隆四年(963年)

由窦仪、苏晓等人编定。《宋刑统》把唐律作为标准,内容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12篇,每篇之下又分若干门,共213门,502条,30卷。它收集了自唐开元初年至宋建隆初年近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它是我

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研究宋代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制度的重要文献之一。

10.诸色户计

【答案】诸色户计是指元代的居民职业划分办法。元代将境内居民按职业划分为若干种户,有数十种,如军、民、站、匠、盐、儒、僧、道等,称诸色户计。户一经划定,世代相承,不得随意变动。其中军、站、盐、匠等户是国家强制签充的,儒、僧、道等户是国家通过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每种户都对国家承担特定的义务,赋役负担和待遇各不相同。

11.二王八司马

,顺宗即位后,【答案】二王八司马是唐永贞革新中官僚集团的核心人物。永贞元年(805年)

任用王叔文、王伍、柳宗元、刘禹锡、韦执宜、韩泰、韩晔、陈谏、凌淮、程异等进行改革。革除官吏在正税以外的进奉,罢去宦官扰民的宫市和五坊小儿,并准备夺去宦官手中的兵权。可惜计划被识破,宦官首领俱文珍逼顺宗退位,二王被贬逐,柳宗元等被贬为边州司马,革新失败。历史上称作“二王八司马事件”又称为“永贞革新”。

12.《读史方舆纪要》

,是我国古代汉族历史地理、兵要地志【答案】《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

,专著。常简称《方舆纪要》是清朝初年顾祖禹所撰,全书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

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二、简答题

13.简要评述元、明、清地方行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答案】(1)元在地方行政体制上实行行省制度,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使中央集权分寄于地方;“腹里”隶属中书省;宣政院管辖吐蕃,在边远地区设宣慰司。行省制的形成是地方制度的一大变革。元代比前代直接管理着更大的边疆地区,行省制利于保持东北、西北等地和中原的一体化。元是第一个对西藏地区进行有效管理的朝代,西藏自此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2)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撤销了行省名称的机构,把全国分为12个布政使司和南京直隶区;后改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增云南、贵州两布政使司,共两直隶13布政使司,俗称两京13省。明在省一级改置承宣布政使管地方民、财两政,提刑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政,互不统属,各自直属皇帝。将原先实行全面管理的行省变成军、政、司法的三权分立,避免了地方官员的专权,使地方集权于中央。

(3)清在内地实行以督抚制为核心的地方行政体制。督抚在明朝是战时临时派出的虚衔,清将督抚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一省或两三省设总督一人,每省设巡抚一人,兼治文武,职权远远大于明朝的布政使。督抚由皇帝派遣,直接对皇帝个人负责,可控制辖区内的绿营兵,但无权管理八旗兵。同时财政、司法等衙门继续存在,牵制督抚。对龙兴之地东三省,清朝以盛京留守为中心,实行军区体制,设置黑龙江、吉林、奉天三将军,完全由八旗兵驻扎;将军是最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