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考解析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95%的持股比例下,可以享受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1400×14%=19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96=4(万元)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400×2%=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1400×2.5%=35(万元)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合计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5=1(万元)(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7500+2300+280=10080(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10080×15s%=1512(万元)当年发生的1542万元广告费应作纳税调增。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10080×5‰=50.4(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90-20)×60%=42(万元),扣除限额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8=78(万元)(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6)分配股息应扣缴境外股东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0×25%×10%=25(万元)支付费应扣缴增值税:增值税=50/(1+6%)×6%=2.83(万元)支付费应扣缴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50/(1+6%)×10%=4.72(万元)合计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25+4.72=29.72(万元)(7)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得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单独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没有免增值税的规定。(8)应纳税所得额=1000+207.6-200+1+78-100=986.6(万元)应纳所得税税额=986.6×25%=24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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