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规》5.1.2条第4款,给出了等边角钢绕平行轴稳定时的换算长细比计算公式,即公式(5.1.2-8α),但是,在该条的"注"又指出,对于单面连接的单角钢轴心受压构件,按3.4.2条考虑折减系数后可不考虑弯扭效应。二者似乎矛盾,如何理解?
若公司所有船舶36个月内均未接受检查,则公司绩效为:() ["高","中","低","极低"]
《钢规》5.4.1条规定了受压构件中翼缘的自由外伸宽度与厚度的比值应满足宽厚比限值要求。该条的注释如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的取值为:对焊接构件,取腹板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对于轧制构件,取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这里有两个问题:(1)对于热轧型钢,还有必要验算局部稳定吗?我记得原来一直说"不必验算"呀。(2)对于热轧工字钢,"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距离"如何取?
《钢规》4.2.3条规定了双向受弯的H型钢截面或工字形截面构件整体稳定验算公式,如果是其他截面形式,例如槽钢,该如何处理?
在()或以后建造的长度小于150m的散货船,应配备能提供船舶完整稳性资料的装载仪。 ["1999年7月1日","1999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2006年7月1日"]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验算公式为N/(φA)≤f,公式的左边是截面的实际应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