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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探究--以兴海虫草资源开发为例

关键词:兴海县,虫草,资源开发,环境效益

  摘要



摘  要

兴海县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西部,因具有海拔高、温差大、光照足等自然条件,成为青海省第三大虫草产区,并形成了交易规模位居青海省第二的虫草交易市场。在兴海虫草资源采挖规模逐渐扩大的背景下,如何利用资源,将对兴海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日益深远影响。本文试图以虫草资源开发利用为切入点,由此探究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环境负效益间关系问题
本文主要由“兴海虫草资源利用历史与功能变迁”和“兴海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两大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追述兴海虫草资源利用历史及利用现状,并分析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虫草消费功能所发生的变化。通过研究认为:兴海虫草业分工日益明确,销售者与采挖人员逐渐分离,生产、销售、消费界限清晰,形成了产地市场与中转市场网络;兴海县虫草等级评价标准的确立,进而有了相对应的价格体系;虫草功能也不再局限于单一的药用价值,现今被赋予了象征社会地位的文化属性,尽管虫草开采、交易规模扩大,但仍处于产业化水平低与高度依赖自然环境的情形。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虫草采挖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探究出现环境问题的原因。现今兴海虫草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为:草场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虫草的质量与产量下降,起因就是采挖人口数量众多、采挖期间居住、日常生活造成破坏。又因监管失范,管理办法缺乏可操作性也影响有效管理。
兴海县地处三江源保护区,这一地区生态脆弱,一旦破坏难以短时间恢复。
虫草资源开发看似带来了经济收益,给当地居民提供了增收渠道与致富机遇,但这种透支环境效益的行为将会产生负面效应:一方面影响到虫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兴海当地的经济发展。由此观之,面对当前这种环境效益与经济利益的两难抉择之时,要明确个人的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应让破坏者承担责任。
关键词:兴海县,虫草,资源开发,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