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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宗教与文化──论蒂里希的文化神学

关键词:蒂里希,文化神学,形式,实质,关联

  摘要

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由于理性原则的确立以及社会各领域的分化与自立,基督信仰日益丧失了作为文化各个领域普遍判断标准的地位,宗教受到来自文化的严重挑战。蒂里希改变了传统神学的思维进路,建构了宗教是文化的实质,文化是宗教的形式这一综合性的神学理论--化神学,进而阐述了宗教本质与文化精神之间不是相互抵牾而是相互关联和内在一致的,表明基督神学的传统形式仍然能够为弥合社会文化理念的分裂发挥作用。这一神学构想的意义在于它不仅对现代文化的挑战做出了强健的神学反应,而且参与了解救文化分裂危机的理论建设,成为具有文化问题意识的神学理论。希望本文探讨的蒂里希文化神学的理论模式能够启发我们一种神学进路的现代文化理论批判,这也正是本文写作的理论意义。 本文在介绍文化神学理论的历史背景基础上,以文化神学题旨的核心概念依次贯穿全文,分析了宗教广义内涵─终极关怀、宗教与文化联系的方法论─关联法以及文化与宗教不同关联的三种类型─自律、他律和神律,考察了蒂里希如何建构宗教与文化的综合及其重要意义。依据这一思路,全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文章第一部分着重介绍了蒂里希文化神学理论的问题意识以及过往学者就宗教与文化的现代对峙所提供的各种解决方案。康德和施莱尔马赫分别从哲学和神学的不同进路尝试克服两者之间的对峙,然而无论作为道德律令的伦理公设抑或是作为绝对依赖感,宗教都沦为人类精神某一领域的功能。蒂里希继承德国古典哲学与神学思想建构了综合性的神学理论。 文章第二部分分析了宗教的本质。蒂里希提出宗教的本质是终极关怀,上帝和存在都是终极关怀的同义语。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基础和深层,以其无限、无条件、终极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并且超越每一初级关怀。宗教内涵的这一重新诠释,使宗教在不脱离其以上帝为基本教义的情况下,出入于一切文化领域,揭示了神学中的文化因素和文化诸领域中的宗教因素。 文章第三部分阐述了文化神学的独特方法论─关联法,展现了蒂里希以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崭新方式处理宗教与文化张力的这一古老命题。问题与答案和形式与实质两种类型的关联法,建立了宗教实质与文化形式的内在关联。问题与答案的关联法突出了神学作为答案与文化作为问题的相互依存性。而形式与实质的关联法克服了前一类型无法确保基督教信息核心的不足之处,提出基督教作为实质严格区别于文化形式,从而保存了基督教信息的特质,体现了文化神学的核心思想。 文章第四部分解析了蒂里希依据神学与文化的不同关系将文化分为自律、他律和神律三种类型,体现了宗教实质是在文化活动中片断式的逐渐实现的。自律是将人自身作为宗教与文化的标准,局限于自足的有限性之内而拒绝超越,从而丧失了终极意义的宗教实质,但却始终保持着理性的特征,文化的世俗化、宗教的世俗化、科技与人文主义都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例证。他律以中世纪社会晚期为代表,声称自己拥有终极实质的权威,具有了自身有限性僭越无限性的魔性特征,歪曲了宗教的实质,成为宗教对文化的压迫与宰制。蒂里希文化神学理论提出人 类的最终目标就是进入新的神律时期。通过对神灵克服文化模糊性的分析,蒂里希考察了神律既不会牺牲文化自律的自由,也不会宣称宗教作为他律权威的特征。从而实现了文化形式与宗教实质的完美统一,在文化创造中体现宗教终极关怀的这一人类本质。文化是宗教的形式,宗教是文化的实质就是对神律最为凝炼的表达。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结语,简单比较卡尔·巴特与蒂里希的不同神学模式,体现了在解决宗教与文化间的张力问题时截然不同的思想进路。巴特认为人类文化与上帝的启示宗教无法通约。两种模式的差异性显示了蒂里希文化神学的意义,即基督信仰本身及其知识的结构在文化的形式中得到发展,消弥了宗教信仰与现代知识与文化的分裂、上帝与人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