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系统的整体性
【答案】整体性是系统三个基本特征(相关性、整体性、有序性)之一。事物的相关性形成了事物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表现为:①对于外来作用,系统能作为一个统一体作为反应,而不管这种外来作用直接作用于系统的哪一个部分; ②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它的每个要素都小单独具有的功能和性质。这种只有系统整体才具有的特殊规定性和功能就是“系统质”和系统功能。整体性是系统的本质特征。一般系统论就是“对‘整体’和‘整体性’进行科学探索”。
2. 阶级与国家
【答案】①阶级是指特定生产关系和物质利益的主体和承担者,是在特定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地位的人群共同体。它在实质上是个经济范畴,是一种历史的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是永远存在的; ②国家是指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所建立的一套具有强制力的机构体系,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一种以阶级的统治为其实质的社会权力的组织形式; ③两者的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
3. 矛盾的斗争性
【答案】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
4. 群众观点
【答案】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刘少奇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他的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内容。
5. 认识的主体
【答案】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具有自然性、意识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其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和实践性。认识的主体包括个人主体、集团主体和类主体三种形式。
6. 质
【答案】质是指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使这一事物是它自身,并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某物一旦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的规定,它就不是原来的某物而变为他物,而他物也具有了自己质的规定性; 质是一定事物的质,离开特定事物的质是不存在的。
7. 个人的社会价值
【答案】个人的社会价值是个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的社会价值越大; 反之,其社会价值就越小。
8. 假象
【答案】假象与事物的本质不一致的现象,一般称为假象。
二、简答题
9. 价值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该如何完整认识?
【答案】(1)价值是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所具有的用途和积极作用。客体具有的用途和作用,是客体自身的属性,它构成价值的基础; 主体需要的满足则是构成价值的主观条件。价值既不能脱离它的客观基础,也不能没有其主观条件。
(2)作为客体可以是物质性的东西,也可以是精神性的东西,如文学、艺术、音乐、哲学、道德等,都是精神性的东西。物质性的东西在于满足主体物质的或精神方面的需要; 精神性的东西只能满足主体精神方面的需要。作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集团、阶级、民族,以至整个人类。
(3)一种客体总是具有多方面的属性,能满足主体的不同需要,也就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主体的需要因人因环境而异,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客体或同一个人对不同的客体往往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客体的属性和功能及主体的需要都将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开拓和扩展。这些都是价值问题之所以特别复杂的根本原因。
10.简述经济社会形态的两种划分法。
【答案】经济社会形态是直接或间接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范围内,又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种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另一种是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1)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人类历史上有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依次占统治地位,因而人类历史就相应地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
(2)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
马克思根据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这三种社会形态是分别由历史上存在的三种宏观的经济运行形式,即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为基础形成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在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三种社会形态。因此,二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就是指这两个序列的三大阶段的划分法。
11.社会有机体
【答案】社会有机体是指一个用以说明社会是各种要素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的运动着的整体的哲学范畴。其中包含着联系和发展的观念,是辩证法在社会历史领域的体现。唯物史观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本内容有四方面:
(1)社会的各个部分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社会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
(2)社会有机体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全部社会生活在实质上是实践的。社会有机体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是使用工具的活动。一个人把工具作为活动手段,就是把他人的能力作为自己活动的手段,就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使社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即社会有机体。
(3)社会有直接形成于人的交往活动,人类社会关系将社会联结成一个整体。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之间的交互作用就是个人之间的交往。个人之间的交往只有借助一定的规范才能进行,交往的规范化、制度化构成了交往的秩序和结构,从而形成了社会制度。这是一个以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为基础逐层整合而成的总体协调的体系。个人通过实践及其交往活动创造了社会,并使社会成为一种有机体; 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反过来又制约和规定个人的活动。
(4)社会有机体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的机制,能够通过其内部矛盾运动向前发展。人类社会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自组织、自调节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自身意识到的,是以某种自觉的形式进行的。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都是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是意识到自己交往活动的社会主体自觉建立起来的社会规范,以约束、协调个体的行动,从而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和运行。
12.国家的职能有哪些?
【答案】国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
(1)对内职能
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对内的政治统治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强制其服从,镇压其反抗,同时在本阶级内部实行特定的民主,以特定的专政和民主相结合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内的社会管理就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解,如制定和执行社会经济、财政、民政、教育、交通、卫生和治安等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冲突,以及干预、调节社会经济生活或直接组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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