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624刑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正当防卫
【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下当、合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超过必要限度。超过必要限度的,造成不应该有的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应从轻、减轻处罚。
2. 并科原则
【答案】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并科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并科原则虽在理论上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既过于严酷,且很难执行。特别是数罪中有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更无法合并执行。
3. 法定刑
【答案】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刑罚种类通常称为刑种,刑罚幅度通常称为刑度。法定刑,是刑法分则条文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表明罪与罚的质的因果性联系和量的相适应性关系,是审判机关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依据。对犯罪人判处刑罚时,除其具备法定的减轻情节外,必须在法定刑的范围内进行。
4. 危险犯
【答案】危险犯是指与实害犯相对应的,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刑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都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
5. 连续犯
【答案】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要件包括:
①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
②数个行为必须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
③性质相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必须具有连续性。
④数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6. 刑法时间效力与刑法追诉时效
【答案】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仟的有效期限。刑法的时间效力关注的是刑法本身是否有效的问题,而刑法追诉时效关注的是犯罪是否应当追诉的问题,二者具有不同的意义。
7. 不作为
【答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成立不作为,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
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重要条件。
③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关键条件。
8. 读职罪
【答案】读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读职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①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②本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各种严重的读职行为,即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③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④本类犯罪在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9. 遗弃罪
【答案】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本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受扶养的权利;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具有扶养能力的自然人; ④犯罪主观力一面是直接故意。
10.打击错误
【答案】刑法理论上一般将错误分为法律错误与事实错误,打击错误是事实错误的一种。所谓打击错误,也称打击失误、行为偏差、方法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根据打击错误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同一构成要件内的打击错误和不同构成要件间的打击错误。打击错误的构成要件为,
①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对象实施了侵害行为;
②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仅不希望而且也没有放任自己的行为对第三者(实际侵害对象)造成危害。
二、简答题
11.简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答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包括:
(1)侵犯公民生命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2)侵犯公民身体健康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过失重伤罪。
(3)侵犯公民性自由权利或健康权利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强制狠裹、侮辱妇女罪,狠裹儿童罪。
(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5)侵犯公民其他自由权利的犯罪。包括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查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6)侵犯公民人格权、名誉权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
(7)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8)侵犯宗教信仰、少数民族有关权利的犯罪。包括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族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9)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破坏选举罪。
(10)侵犯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罪、虐待罪、骗儿童罪。侮辱少数民遗弃罪、拐
12.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答案】(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定义
①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②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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