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二审中,光大公司申请撤诉,二审法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则不应准许撤诉
B . 二审中,法院发现光大公司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判决
C . 二审中,光大公司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要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D . 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对光大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未作全部审理,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参考解析
考查上诉的撤回以及上诉案件的裁判,依《民诉意见》第190条的规定,二审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不应准许,故A项正确。依《民诉意见》第188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二审法院可以径行裁判,B正确。依《民诉意见》第191条的规定可知,C项正确。依《民诉意见》第182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裁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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