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华大学人文学院T1210专业课两门-科哲之西方哲学史(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斯宾诺莎的至善
【答案】斯宾诺莎的至善是指哲学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高的幸福。至善就是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便可以使人连续地永远享受到的快乐。斯宾诺莎认为世俗的幸福分为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三类。世俗人所追逐的名誉、肉欲等,不仅不能救济人和保持生命,反而有害。他把世俗的幸福和真正的幸福对立起来,认为世俗的幸福是恶,真正的幸福为善,最高的善为至善。他的至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善,至善是只要一经获得,一切具有这种品格的其他个人就都可以共同享受的东西。斯宾诺莎说这种品格就是认识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的一致性。
2. 普罗提诺的“流溢”
【答案】普罗提诺的“流溢”是指“太一”生成其他本体的过程。“流溢”并不是主动的创造,因为创造是一种外求的活动,而“太一”却是完满自足的,它既不追求仟何东西,也不具有任何东西,更不需要仟何东西。这些流溢出来的东西便生成其他本体,也可以说流溢是善的自然流淌。普罗提诺说,物满自溢,这个道理甚至连无生命的事物也要遵从。另外,流溢是无损于自身的生成,正如太阳放射出光芒无损于自身的光辉一样。
3. 拉丁阿维洛伊主义
【答案】拉丁阿维洛伊主义是指13世纪在巴黎大学艺学院流行的一种思潮。其特点是主张像阿维洛伊一样忠实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原意,反对当时依照柏拉图主义的精神解释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反对为了维护神学教义而割裂和改造亚里十多德的思想。拉丁阿维洛伊主义者提出双重真理论的主张,即通过理性和宗教都能达到真理他们的思想极大地冲击了正统的神学,对经院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 笛卡尔的自然之光
【答案】笛卡尔的自然之光是指上帝赋予人的一种正确地做出判断和辨别真假的理性认识能力,是人最基本的思维活动。17世纪的哲学家认为自然之光近似于人的理性,人们通过自然之光,可以在某些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笛卡尔用这个词来表示认识的清晰透彻状态,以这种方式出现于理智面前的真理是不容否认、不可怀疑的。每当笛卡尔希望为进一步的证明提出某些基本前提作为基础时,他都把自然之光当作权威。他把直觉界定为心灵通过自然之光构想的清楚无疑东西,从而将自然之光同直觉联系起来。
5. 休谟的观念
【答案】休模的观念是指被知觉的对象的分类。休谟将经验的一切对象称为“知觉”,被知觉的对象可以分为观念和印象两类。他认为观念和印象的区分是建立在思维和感觉的区别基础上的。印象是我们实际知觉某物时所具有的东西,而观念是我们在某物不在的情况下思考它时所具有的东西。观念有两类:①直接由印象得来的简单观念; ②作为简单观念之结合而且不一定表示各个印象之实际关系的复杂观念。通过把观念的来源归结为印象,体漠把反省印象的来源归结为感觉印象,并取消了洛克的二元论。
6. 目的因
【答案】目的因是亚里士多德为了解释事物运动的原因而提出的一种因果关系。四因分别为: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他认为后三种原因统称为形式因,与质料因相对。四因中,目的因是他的独创。在《形而上学》中,他认为作为第一实体的形式是目的因,而作为目的因的形式是现实性。在物理学中,他把自然看作有目的的活动,自然不会做无目的或无用的事情,并用目的因说明自然物及其部分的产生和结构。他还宣称上帝作为不动的动者,是世界的目的因。他的目的论对以后的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7. 原子论者的“流射说”
【答案】“流射说”是原子论者恩培多克勒提出的关于感觉如何产生的重要观点。他认为,在所有的生成物中都有流射物存在,当这些流射物与感官相接触而进入感官时,感觉就产生了。但是,不同的流射不能随意进入不同的感官通道,只有某物适合那些通道时,感觉才会产生。因为对于被感知的对象来说,一些通道碰巧太宽,另一些又恰好太窄,因此,有些对象会毫无接触地直穿而过,有些则根本不能进入通道。
8. 认识你自己
【答案】“认识你自己”是德尔菲神庙的铭句,后被苏格拉底用来号召人们“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认为不研究这些人事问题而猜测天上的事物是不务正业,所以他要求人们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苏格拉底把人看作是理性的思维主体,“认识你自己”要求人们去发现人的共同的和普遍的本质。
二、简答题
9. 请叙述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的主要观点。
【答案】(1)含义
恩培多克勒认为,火、土、气、水是组成万物的根,万物因四根的组合而生成,因四根的分离而消失。四根自身并没有自我组合和分离的能力,它们之间的分合需要用外部原因来解释,即“爱”和“恨”“爱”使根相互结合,“恨”使根相互争斗。
(2)内容
恩培多克勒用四根说明事物的可感性质,用爱与恨说明事物的生灭变化。他的火、土、气、水都是微粒,处于运动状态,因此可合可分,但在运动中四根不生不灭。“从多中生一”和“从一中生多”分别代表事物的生成和毁灭。“单一”是指由众多的“根”所生成的某一具体事物。每个根都是单独的个体,是“一”。“众多”的根依照不同的比例组合在一起产生出可感事物,可感事物分解为单独的根而消亡。但根保持着个体存在和同样的数目,既不增加也不减少,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他认为,整个世界处于从一到多和从多到一的永恒的循环运动,因而万物的变迁也永无止境。并且这种循环是有序的,各类根的力量随着时间的变更而轮流取得优势。
(3)评述
他不仅是第一位多元论者,也是第一位外因论者。他通过“根”与事物的分合转化,把爱利亚派的“一”与自然哲学中分化的“多”重新统一起来,力图在多中保持一的特性。一和多的这种结合方式推动自然哲学从单一的本原寻求发展到了复杂的结构建构。
10.简述费希特关于自我的第一原则。
【答案】“自我”是一切知识和经验的实在性的根据和先验的源泉,因而是知识学的最高根据和出发点。
(1)理论前提
费希特认为哲学只有两种,即唯心论和唯物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关于自我和物体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唯物论无法说明从物质客体到自我的过渡,但是唯心论立场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是唯一可能的哲学,并认为第一原则只与自我有关,与物自体无关。
费希特虽然认为自我是第一性的,但他也承认第一原则是不可证明的。但是第一原则是自明的,即在意识中的显现是伴随着必然性的情感。我们必须寻找那些人们都承认的命题作为第一原则。显然,形式逻辑的规律是人们都承认的。
(2)原则
①月原则的内容
他从逻辑规律中引申出关于自我意识的三条原则:
a. 自我设定自身
“自我设定自身”是与逻辑的同一律A=A相对应的原则。费希特认为,同一律A=A并不表示A 存在,但作为主词的A 和作为谓词的A 的联系是在自我之中关联的。自我能设定同一律,是因为在自我之中,存在着始终如一的、永远同一的某个东西,因此自我=自我。“自我=自我”不是分析命题,它表明自我是纯粹的主体,自我是自身的依据,自我设定自身。他强调,纯粹的自我是行动,不是实体,一切都因自我意识的活动而发生,都只能作为自我意识的表象而存在。b. 自我设定非我
“自我设定非我”与矛盾律AAA 相对应。费希特认为在自我的活动中有一种设定对立面的活动,这种活动是绝对可能的、无条件的,在这种活动中,自我无条件地设定非我作为对立面。当自我意识以自身为对象时,它既是主体,又是对象,即是自我为自己设定的对象。对象只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