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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专硕]之《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考研复习题及答案3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非语言符号

【答案】非语言符号,是指除语言、文字以外可以通过感官感触到的手势体姿、音容笑貌、气味颜色、图画实物等概念的总称。非语言符号可以加强和扩大语言符号传播的信息,也可以否定语言符号传播的信息。美国学者L. 伯德惠斯特尔估计,在两个人传播的场合中,有65%的社会含义是通过非语言符号传递的。专门研究非语言符号的艾伯顿·梅热比提出了沟通双方互相理解=语调(38%}+表情(55%}+语言(7%)的公式来说明非语言符号的重要作用。

2. 新闻价值

【答案】新闻价值,是指新闻事实满足社会需求的特殊要素的总和。新闻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新闻所含的事实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要素。新闻传播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发现,受传者主要的需求是求新、求知、求近,因此新闻价值要素一般被集中概括为五种要素: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各种事实中五种价值要素含量不一,一般说,含量大,含多种要素的事实,其新闻价值也大。19世纪30年代,西方产生了新闻价值理论,而中国最早研究新闻价值的是徐宝磺。1918年,他在《新闻学大意》中,设专章论述“新闻的价值”。

3. 知察权

【答案】知察权,又称知晓权、知情权、了解权、采访权,是指在民主社会,公民有权依法闻知政府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及一切有利其正当活动的信息。知察权的主要内容是,新闻传播者的职业行为一一收集、核实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活动不受阻碍,政府、公务员及一切有关方面人士不拒绝提供公民依法应知晓的信息。凡政府、公务员及有关人士有意扣压公共新闻信息,或有意传播虚假消息,便被认为侵害了这项权利。如果新闻媒介知晓某一信息而隐匿不公开报道,也被认为侵害该项权利。

2秘匿权

答:秘匿权,又称“取材秘密”、“消息来源秘密”、“保护新闻来源”、“保守职业秘密”权利,是指新闻传播者不向外界透露消息提供者身份和姓名的权利。国家法律保护这项权利,以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保护消息提供者不受报复和打击。在民主社会,新闻传播者享有的秘匿权同保守国家秘密并不构成冲突。有的国家为确保真实报道和司法正常进行,规定必要时,司法机关在取证程序中新闻传播者不得行使秘匿权。

4. 新闻选择

【答案】新闻选择,是指在特定的传播环境下,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对新闻事实、新闻作品的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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