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612专业一(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之《宪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唯物辩证法的特征
【答案】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所以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1)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联系的特点是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2)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指事物的一般变化和过程,标志事物变动不定的动态过程。变化是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规范。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 规律及其特点
【答案】(1)规律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①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联系;
②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
③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是丰富多彩的现象背后的稳定联系。
(2)规律的特点
①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相对重复性。只要条件具备,某种规律就会重复起作用。
②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活动要受规律的支配。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这绝不是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人们在实践中,透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利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的目的。不仅如此,人们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3. 剩余价值率
【答案】剩余价值率是指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或剩余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或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比率。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工人受到资本家剥夺程度的表现。用公式表
示:
剩余价值率一剩余价值/可变资本
剩余价值率一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
剩余价值率一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4.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答案】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政权和私人垄断资本融合在一起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就开始形成,在两次大战期间得到一定的发展。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现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获得广泛而迅速的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科技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进一步尖锐化的结果。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有四种:
(1)国家所有并直接经营的企业;
(2)国家与私人共有、合营企业;
(3)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私人垄断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包括国家向私人垄断企业订货、提供补贴等;
(4)宏观调节和微观规制。
宏观调节主要是国家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对社会总供求进行调节,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基本目标。微观规制则主要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秩序,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5. 人的全面发展
【答案】马克思从分析现实的人和生产关系入手,指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手段和途径。人的全面发展,即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多方面的发展。
6. 扬弃
【答案】扬弃是指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既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和继承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
二、简答题
7. 简述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答案】(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力和自然力的物质实体。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是在社会中形成的,这种能力的发挥也离不开社会提供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人不仅能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求能动地反映世界,而且通过实践活动积极地改造世界,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主体的形式可以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基本形式。
(2)客体则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
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历史性的属性,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二种基本形式。实践中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工具、手段或程序和方法。实践就是以主体、客体、中介为基本骨架在一定环境下进行的动态过程。
(3)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4)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目的是指实践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对实践客体的认识而对实践结果的构想,是实践主体对未来的实践结果的预测、预见。实践方案是指人们为实现实践目的而制定的实践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步骤。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8. 地理环境决定论为什么是错误的?
【答案】(1)“地理环境决定论”是确认自然条件(即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一种思潮,简称“决定论”。地理环境决定论把人看作是自然条件的产物,认为人类的体质和心理状态,人口和种族的分布,文化的高低,经济的盛衰,国家的强弱,社会的发展,都听命于地理环境的支配。这是一种以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从而归结于地理环境决定政治体制; 是一种以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解释人类社会发展,认为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思潮。
(2)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地理环境对社会的发展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地理环境决定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因为它夸大了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作用,用自然规律代替社会规律,把外部自然条件看成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实质上,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它只是一种外部因素,它对于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决不能取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发展的方向。
①地理环境小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一个社会制度的性质是由这个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的; 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变化; 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受社会的制约,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是紧密相关的。
②“地理环境决定论”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它把自然界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完全归因于自然条件的决定性作用,把社会发展及人的活动单纯地看作是对自然界的适应,把社会发展的动力归因于社会之外的自然界,认为人的体质、心理状态、人口和民族分布、智力的高低、经济的盛衰、国家的强弱、社会的发展,乃至社会问题的多寡和种类、宗教信仰、婚姻家庭形态都受地理环境的控制和支配。这就有失偏颇,没有找到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原因,至于脱胎于地理环境决定论的豪斯霍夫地缘政治学,进一步鼓吹“优等民族”有权占有“生存空间”和建立“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