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意识 发展:运动。 成功:勤学。 权利:义务。 劳动:懒惰。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当事人的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当事人的母亲,法院法医鉴定员。 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陈述中不包含国家秘密的是(
)。 王某在国家机关工作,一些文件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 法院在审判时的法定程序。 李某所在单位规定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 张某所在单位的业务内容中有一些是不允许公开的。
特定物:民法上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
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定物的是(
)。 商场里待售的自行车。 拍卖会上拍卖的一幅徐悲鸿的名画。 新版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 药店柜台里放的“三九胃泰”冲剂。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萧红上大学走后,其父母为其保管所收集的邮票。 韩建外出旅游,邻居王大妈帮她修缮房屋。 王新带侄子去游泳,侄子落水呼救,王新将他救上来。 某居民楼下水道被堵,物业管理处派人前去疏通。
过失杀人:是指由于疏忽或者轻信,过失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下面属于典型过失杀人的是(
)。